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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立有两份遗嘱,第一份遗嘱中进行了分配,但第二份遗嘱没提到的遗产怎么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立有两份遗嘱,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最后一份遗嘱没有提到遗嘱怎么分,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因为最后一份遗嘱已经变更了前一份遗嘱。

因此,首先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在立遗嘱人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确保所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均等分配这部分遗产。具体分配如下:

1.尊重最后一份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2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存在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应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这意味着,如果最后一份遗嘱没有提到某些遗产,那么这些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分配。

2.法定继承规则:对于遗嘱未提及或不明确的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处理。具体来说,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均等分配未被遗嘱处分的遗产。这意味着,如果最后一份遗嘱没有提到某些遗产,这些遗产应由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按比例分配。

3.遗嘱撤回:如果遗嘱人在立下最后一份遗嘱后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这将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因此,在处理未提及的遗产时,还需要考虑遗嘱人是否有其他行为表明其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