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两次婚姻,遗产如何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被继承人生前经历两次婚姻的,其遗产分割需遵循法定继承顺序,并兼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财产属性。首先,需明确遗产范围:若被继承人与两任配偶均未签订财产约定协议,则第一次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归前配偶所有,剩余一半纳入遗产;第二次婚姻同理,仅婚后取得财产的一半可纳入遗产。
在继承顺序上,若被继承人未立遗嘱,则由其父母、子女(包括与两任配偶所生子女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例如,被继承人与前妻育有一子,与现妻育有一女,且现妻带来一名未成年继子并形成抚养关系,则三人与被继承人父母共同享有继承权,原则上均分遗产。若被继承人与某一任配偶通过协议或诉讼明确约定财产归属(如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则需先剔除该配偶个人财产,仅对确认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进行分割。
此外,若被继承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则优先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但需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