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获工龄政策福利能否折算后作为遗产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在公房购买中,被继承人利用已故配偶工龄享受政策性福利的情形,涉及遗产认定与财产权益分割的法律问题,需结合物权法、继承法及国家房改政策综合分析。根据司法实践及相关司法解释,已故配偶工龄对应的政策性福利价值,应作为其遗产参与分割。
首先,工龄政策福利具有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双重特征。其以夫妻共同劳动积累为基础,虽体现于一方名下,但本质是对夫妻双方共同贡献的认可。例如,房改时按工龄折算房款,实质是降低购房成本的政策优惠,该优惠与夫妻共同工龄直接相关,故已故配偶的工龄贡献应视为其财产性权益的延伸。
其次,从遗产范围认定看,若被继承人购房时使用已故配偶工龄,该福利价值已物化为房屋现值的一部分。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已故配偶对房屋的“隐性出资”应通过折算其工龄对应的财产价值予以补偿。司法解释明确采用比例折算法:(已故配偶工龄价值÷购房时市值)×房屋现值,既考虑了政策优惠的历史贡献,又结合了房屋增值的现实情况,确保分割结果公平。
最后,程序上需注意,该福利价值的继承需以明确权属为前提。若房屋已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继承人可先通过确权之诉明确工龄福利对应的财产份额,再按继承规则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