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继承父母房产,离婚时配偶能否分一半?法院判:法定继承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老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老父亲生前未立遗嘱,继承人有老伴和两个儿子。大儿子已婚,其妻主张该房产中大儿子继承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得一半。大儿子则认为,房产是父母留下的遗产,与妻子无关,不同意分割。双方因离婚纠纷诉至法院,争议焦点之一就是大儿子继承的房产份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老父亲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的遗产。大儿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取得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妻有权主张分割。但如果老父亲生前立有遗嘱,明确写明房产只归大儿子一人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产属于大儿子的个人财产,其妻无权分割。本案因老父亲未立遗嘱,法定继承所得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最终判决大儿子继承的房产份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刘颖新律师提示: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看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所得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有权分割;遗嘱继承或遗赠中明确写明“只归继承人一方所有”的,属于继承人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分割。父母若希望房产只留给自己的子女、不被儿媳或女婿分走,应在遗嘱中明确写清“该房产只归某某一人继承,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建议立遗嘱时使用明确、无歧义的表述,避免因表述不清导致遗嘱被认定为未排除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