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房产被拆迁,补偿款算遗产吗?法院: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老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老父亲生前未立遗嘱,继承人有配偶和三个子女。老父亲去世后不久,该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老父亲的配偶与征收部门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预签协议,约定产权调换三套楼房及部分补偿款。此后,因继承人对遗产分割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各方对于赵某留有的遗产如何管理未有明确意见。当事人除配偶外,三名子女均在国外生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屋系老父亲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老父亲去世后,属于老父亲的房产份额即成为遗产,由配偶和三名子女共同继承。房屋被征收后,产权调换所得的三套楼房及补偿款属于遗产的转化形态,仍应作为遗产处理。为妥善处理此案,审理法院前往村委会、房屋征收指挥部了解被继承人的家庭成员情况、遗产范围及状况,并向当事人告知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致推选现居国内的配偶作为遗产管理人,配偶及时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多次通过在线视频方式向其他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经析法明理耐心调和,各方当事人最终就遗产分割达成和解协议。
刘颖新律师提示:遗产被征收、拆迁后,补偿款和安置房属于遗产的转化形态,仍应作为遗产处理。夫妻共同房产中属于配偶的一半份额不属于遗产,剩余一半才由全体继承人共同继承。建议在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前,继承人先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或推选遗产管理人负责处理征收补偿事宜,避免因权属不清导致补偿款分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