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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未成年人继承房产可以要求多分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老母亲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老母亲生前未立遗嘱,其父亲也已去世,法定继承人只剩下老母亲的兄弟姐妹和未成年儿子。老母亲的兄弟姐妹起诉要求分割房产,未成年儿子则提出:母亲去世时自己尚未成年,父母早已离异,自己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至今仍在校就读,分割遗产时应当适当照顾,要求继承较大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二款,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本案中,法院经审理认定,该房产属于老母亲的个人合法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考虑到未成年儿子在母亲去世时尚未成年,父母离异,其既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分配遗产时应对其适当予以照顾。经各方确认房产价值后,法院判决该房屋由未成年儿子继承所有,由其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刘颖新律师普法提示: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法律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设有照顾原则。未成年人、残疾人士等群体,在继承房产时可以向法院主张适当多分,但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否则主张可能不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