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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存在涂改的房产继承纠纷

案件事实

老年夫妻共有一套房屋,丈夫生前留有遗嘱,去世后妻子起诉请求确认遗嘱有效并全部继承房产。两名子女虽认可遗嘱内容,但案涉遗嘱存在涂改,无其他证据佐证,法院未认定遗嘱效力,按法定继承处理。诉讼过程中两名子女书面放弃继承,丈夫的二分之一房产份额最终由妻子继承。

 

律师评议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 遗嘱存有涂改痕迹,又无其他佐证材料,法院可以不确认该遗嘱效力,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2. 继承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可以书面方式放弃继承,放弃后对应遗产由其余继承人取得。

3. 处理夫妻共同房产,应当先析出配偶一半的财产,剩余部分才属于被继承人遗产。

4. 即便全部继承人都认可遗嘱内容,遗嘱形式存在瑕疵,依然会影响遗嘱效力认定。

 

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