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辈代位继承抚恤金分配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老人离世未留遗嘱,一名儿子早已去世,由孙辈代位参与继承。夫妻共有房产、存款属于待分割遗产,各方都不想要房屋,只想要补偿款。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但要分给近亲属,丧葬费交由实际办丧事的儿子。已经被老人生前花销处置掉的财产,不能再算作遗产,拿不出证据的财产主张法院也不会支持。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 父亲先去世,孙辈可以代位继承祖辈的遗产,但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代位继承,按亲属关系分配。
2. 遗产只算老人死亡那一刻留存下的财产,生前已经花销处分的财产,不再参与分割。
3. 全部继承人都不要房屋,法院只确认产权份额,由当事人自行变卖或者申请拍卖分钱。
4. 谁主张额外存在遗产,就要由谁拿出对应的证据,举证不足就要承担败诉后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