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主要赡养义务法定继承纠纷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父母婚后购置一套登记在父亲名下房产,父母先后去世,三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起诉分割遗产。其中一名子女提交网购记录、订单、录音,主张自己尽主要赡养义务,要求分得二分之一房产份额。其余两名子女要求三人均分。法院认定该方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应多分,遗产份额均等分割。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以均等为原则。
2. 主张尽主要赡养义务请求多分遗产的一方,应当提交充分完整证据,仅有部分网购、通话记录,不足以达到多分的证明标准。
3. 无遗嘱时,夫妻共有房产由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