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房屋买卖合同继承人协助过户纠纷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继承人协助过户纠纷

案件事实

买方夫妻与卖方一方家庭成员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款当场付清,买方一家收房后长期实际居住。之后买卖双方的主要签约人相继去世,买方子女放弃案涉房屋相关继承权利。卖方的配偶、子女作为遗产继承人,未放弃继承遗产,却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买方起诉要求继承人履行协助过户义务,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律师评议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 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恪守履行协助过户的附随义务。

2. 出卖人死亡不导致合同义务消灭,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同时需要承担合同项下的协助过户义务。

3. 部分继承人本身即是买卖合同签约主体,更应当履行配合过户义务,法院可判决全体继承人共同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