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继承服务费职务行为驳回起诉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当事人嫌房产继承手续麻烦,找咨询公司协商代办继承业务,因为和公司老板没有联系方式,就把一万元服务费转到公司员工的微信。员工扣除部分提成后把余款转给老板,公司派人帮忙跑了部分手续,但继承事项没能办完。当事人起诉该员工要求返还款项,法院认定员工收款属于职务行为,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 员工执行单位工作任务的职务行为,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个人不对外承担还款责任。
2. 钱款转入员工个人账户,不一定就是个人收款,要结合事前沟通、款项流转、业务实际承办主体综合判断。
3. 打官司不仅要被告身份信息明确,还必须是实体上应当承担责任的正确主体,选错被告会被驳回起诉,需要重新起诉实际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