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宅多层继承错误登记确权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祖辈土改取得的祖宅,经家族分家归属其中一户家人。该房屋曾被错误登记在一名子女名下,后经行政诉讼撤销登记、注销土地证。这名子女的家属主张房屋系老人赠与、归自家独有,但无合法有效赠与、遗嘱证据佐证。法院按照法定继承规则,逐层梳理祖辈、父辈、子辈亲属关系,依法确认全体合法继承人的房屋共有身份及各自精准产权份额。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仅有单方日记、口头陈述,不能认定成立房屋赠与或独家继承的法律事实。
2、祖宅历经几代亲属离世,适用多层法定继承,各继承人依法享有对应产权份额。
3、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视为放弃抗辩权利,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2、《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可以由多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缺席,法院可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