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不因财产分配免除纠纷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年迈母亲体弱多病、收入微薄,起诉三名子女要求分担过往医疗费,并按月支付赡养费用。大儿子辩称母亲房产已交由二儿子,应当由获得房产的子女独自赡养。法院认为,子女赡养父母属于法定义务,不能依据老人财产归属免除赡养责任,判令三名子女平均分担医药费,并按月共同支付赡养费。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赡养父母是法定强制性义务,子女之间不能以老人财产分配情况拒绝履行赡养责任。 2、多名子女共同赡养老人的,应当结合老人需求公平分担医疗、生活开支。 3、子女是否取得父母财产,不构成免除赡养义务的合法抗辩理由。
1、《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义务。 2、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主张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