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房产份额纠纷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兄弟姊妹四人通过诉讼,每人分得母亲房屋四分之一产权。持有房屋份额的兄长订立代书遗嘱,文中只写明抚恤金归另一兄弟所有。兄长离世后,这名兄弟起诉要求继承兄长名下四分之一房屋份额。其他兄妹提出,原告应当分摊丧葬开支。法院支持原告诉求,丧葬费争议另行处理。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 代书遗嘱形式符合法定条件,属于有效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2. 丧葬费分担与遗产继承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被告不能在本案直接抵扣遗产。
3. 当事人之间亲情矛盾、过往纠纷,不能直接阻碍继承人依据有效遗嘱取得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