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确认房屋所有权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老人去世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人配偶与全部子女共同签订赠与协议,将整套房屋所有份额赠与长孙,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赠与协议合法有效。后续办理过户时,各继承人不予配合,长孙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并判令众人协助完成过户登记。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全体产权共有人自愿签订赠与协议,协议经生效判决确认为有效,对各方具备约束力。 2、生效合同成立后,义务人负有配合办理不动产过户的附随义务。 3、区分物权变动与合同效力,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可要求义务人履行过户协助义务。
《物权法》第十五条,《合同法》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