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法定继承均等分割房产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父母婚后购置一套房屋,父母相继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两兄弟作为继承人起诉分割房产。双方均主张自己赡养更多、要求多分,同时弟弟提出另有一套登记在哥哥名下的房屋也属于遗产。法院认定两人均尽到赡养义务,无法区分付出多少,遗产均等分割;弟弟无法举证另一套房屋属于父母遗产,该主张不予支持。结合长期居住情况,房屋判归哥哥所有,由哥哥向弟弟支付一半房屋折价款。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无遗嘱适用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割;主张多分遗产一方需充分举证赡养付出明显更多。 2、当事人主张某处房产属于被继承人遗产,遵循谁主张谁举证,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 3、双方都想要房屋且支付能力相近,法院可以结合长期居住事实确定房屋归属,取得房屋一方给付另一方折价补偿。
《继承法》第五条、第十三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