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界限不明排除妨害纠纷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原、被告南北相邻。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拆除走道上门墩、卡子墙,清理堆放在自家房后的杂物。法院实地勘测并调取地籍资料,发现双方宅基地界线存在重合、权属范围不清。法院认定本案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应当先由人民政府确权。在权属界线确定前,原告主张排除妨害依据不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排除妨害纠纷审理的前提是权属清晰;宅基地界限存在争议,先由政府确权。 2、土地使用权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直接受理范围。 3、权属未定之前,法院不宜直接判令拆除建筑物、清理杂物。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