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民间借贷纠纷(有相对人意思表示解释,外在表示优先,内心动机不影响借贷关系成立)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基本案情】 周某峰与周某云系兄弟。2022 年 月 日,周某峰向周某云转账 100000 元,周某云同日出具借条,载明因购房向周某峰借款 10 万元,周某云代其妻签名。周某峰催款未果诉至法院。 周某云抗辩:案涉款项中 万元本系自己应分得的遗产分割款,万元才是借款,借条是按对方模板书写,并非真实借贷;双方存在继承纠纷,该款项应当在继承案件中抵扣。

【律师评议】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意思表示 动机” 与 意思内容” 区分(核心考点) 内心动机意思表示内容。只要对外表示为借款、出具借条、资金交付,单纯内心另有盘算、另有其他经济纠葛,不能否定借贷关系。区别于通谋虚伪表示(双方共同知晓虚假)。

不同法律关系不能随意抵销 民间借贷与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相互独立,除非双方达成书面抵销协议,法院不能在借贷案件中直接处理遗产分配。

无还款期限借条时效规则 没有约定还款日,出借人长期未催讨,年诉讼时效尚未起算;最长保护期限为自借款发生之日起 20 年。

实务风险提示 亲属之间资金往来,若不想认定为借款,不要出具借条;存在遗产、合伙等其他纠纷时,尽量单独结算、书面注明款项性质,避免事后被认定为借贷。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