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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李某甲与董某丙系夫妻,二人收养养女于某、养子董某甲。董某丙 2004 年去世;2013 年,全体继承人签署协议,董某丙名下房屋份额全部由李某甲继承,于某、董某甲放弃继承。2015 年原老房整体推倒翻建,以李某甲名义办理危房改造,新房屋登记在李某甲名下,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 2021 年 12 月 6 日李某甲订立代书遗嘱,指定案涉房屋由养女于某继承。立遗嘱现场录制视频,视频内遗嘱落款日期笔误写成 11 月 6 日,后在同一批见证人在场情况下重新出具书面遗嘱更正日期。 李某甲 2023 年去世,于某依据遗嘱起诉要求继承房屋。董某甲抗辩:李某甲订立遗嘱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翻建由本人全额出资,加建房屋应归自己所有;遗嘱订立时于某丈夫在场干预,遗嘱无效。诉讼中董某甲申请视频声音鉴定,因检材条件不足鉴定机构不予受理。
【律师评议】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代书遗嘱形式瑕疵裁判尺度(重点考点) 代书遗嘱法定要件: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本案规则:单纯日期笔误,若有原始录像、见证人证言佐证订立全过程与真实意愿,法院不轻易否定效力;但若内容冲突、无法证明笔误,则极易认定无效。 实务提示:录制视频时应当当场宣读完整日期,书面遗嘱尽量当场核对,避免事后修改。
农村宅基地旧房推倒翻建的权属认定规则 原房屋完全拆除、物权消灭;新房以原权利人名义审批、最终确权登记在原权利人名下,翻建不当然改变房屋所有权归属。出资子女不能直接主张房屋共有或单独所有,出资只能作为债权或添附价值寻求补偿,不能直接对抗登记与遗嘱。
出资性质举证分配规则 子女出资翻新父母房屋: ① 有借条 / 书面垫付协议 → 认定债务,遗产优先清偿; ② 有分家协议约定房屋归属 → 按分家协议; ③ 无任何书面约定,推定为对父母的自愿出资;法院可结合贡献大小酌情补偿(本案裁判模式)。
放弃继承的法律后果 董某丙死亡后,于某、董某甲书面放弃继承,房屋全部归李某甲。放弃继承一经作出生效,后续无权再主张董某丙那部分遗产份额,只能针对李某甲名下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处理。
养子女继承权 合法收养形成养父母子女关系,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定继承权,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