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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生前借款十五万元未偿还,离世后无配偶子女,父母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债权人起诉父母要求还款,父母当庭明确放弃全部遗产继承权。因借款未约定利息,法院最终判决全部债务由逝者遗产自行清偿。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继承人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无需个人承担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2、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依法属于无息借款,债权人无权主张利息。 3、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