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放弃继承免责债务清偿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件事实

子女生前借款十五万元未偿还,离世后无配偶子女,父母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债权人起诉父母要求还款,父母当庭明确放弃全部遗产继承权。因借款未约定利息,法院最终判决全部债务由逝者遗产自行清偿。

 

律师评议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继承人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无需个人承担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2、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依法属于无息借款,债权人无权主张利息。 3、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法条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