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区分份额继承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母亲留有一份代书遗嘱,约定房屋属于自身的份额以及继承丈夫的份额交由三名女儿继承,其余财产四名子女均分。儿子质疑遗嘱真实性,但未能提交反驳证据。法院认定代书遗嘱形式合法,按照遗嘱内容划分产权,三名女儿继承房屋十分之九份额,儿子继承十分之一份额。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代书遗嘱需满足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代书人、见证人、立遗嘱人共同签名,形式合法方可生效。 2、主张遗嘱虚假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无法提交相反证据,该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3、遗嘱只能处分立遗嘱人自有财产,法院依据遗嘱内容区分不同继承人的产权份额。
1、《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2、《继承法》第十七条,代书遗嘱法定生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