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身份不明保留遗产份额继承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祖辈遗留私房,祖辈过世后由儿子一家居住。这名儿子夫妻相继离世,三名子女起诉要求平分房屋。法院调查发现祖辈还有其他子女,部分继承人身份信息无法查清,无法核实继承意愿。法院仅处理这名儿子可继承的份额,确认三名子女各自份额,其余未知继承人对应的房屋份额交由实际居住子女保管,待相关继承人出现后再处理。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遗产分割前必须查清全部法定继承人,无法找到部分继承人时,不能直接瓜分全部遗产。 2、身份不明、无法通知的潜在继承人,应当为其预留相应遗产份额并指定人员妥善保管。 3、继承人有权自主处分自身继承份额,自愿赠与其他继承人的,法律予以认可。
1、《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2、《继承法》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 3、《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