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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均分遗产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件事实

父母去世后遗留三套拆迁安置房,生前未立遗嘱、也未对该三套房屋作出有效分配。四名子女因房产分割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认定涉案三套房屋属于父母夫妻共同遗产,无遗嘱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四名子女平均分配房产份额。

 

律师评议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的,遗产一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均等分割

3、口头分家说法、单方分配意见,无书面有效遗嘱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条依据

1、《继承法》第五条: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继承法》第十条:子女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