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辈遗嘱继承房屋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祖辈名下有一套单位集资房产,房屋实际大部分出资由孙辈的父亲支付。祖辈生前自愿立下遗嘱,明确自己去世后,案涉房屋由孙女单独继承。祖辈离世后,孙女与父辈兄弟姐妹因房产继承产生争议,诉至法院确认继承权,全部长辈亲属均认可遗嘱真实有效、无任何异议。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祖辈有权通过遗嘱自由处分个人名下合法房产,案涉遗嘱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2、全部法定继承人均认可遗嘱效力,不存在欺诈、胁迫、伪造遗嘱的情形。
3、遗嘱形式、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孙女依法取得房屋继承权。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