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瑕疵遗嘱无效继承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被继承人前后两段婚姻育有四名子女,留有两套夫妻共有房产。被告持打印遗嘱主张继承,但遗嘱形式存在缺陷,且办理公证时谎称无遗嘱,法院认定遗嘱无效。两名原告长期未赡养老人,被告长期照料被继承人,法院法定分割遗产,酌情让被告多分、原告少分。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遗嘱形式不满足法定要求,继承人存在隐瞒遗嘱行为,遗嘱应当认定无效。
2、同一顺序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可多分遗产,未尽赡养义务可酌情少分。
3、夫妻共同房产,应当先析出配偶份额,剩余部分作为遗产分割。
1、《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应当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2、《继承法》第十三条: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3、《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分割遗产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