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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法定均等分割房产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件事实

母亲离世后遗留一套房产,生前未订立遗嘱,仅有姐弟两名法定继承人。姐弟二人对平分遗产份额本身无争议,但因遗产分割协议细节无法协商一致,未能私下完成分割。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均分涉案房屋,法院最终判决姐弟二人各继承一半房屋产权。

 

律师评议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被继承人无遗嘱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份额原则上均等。

2、继承人对继承份额无异议,仅对分割细节存在分歧,不影响法定均等分割原则适用。

3、双方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诉讼方式明确遗产分割结果,诉讼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

 

法条依据

1、原《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不成,可由法院依法裁判分割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