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配偶偿还离婚协议债款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男女离婚约定男方补偿女方六十万房产款,二人后续复婚,男方离世仍未付清欠款。男方女儿依遗嘱全部继承遗产,女方身患重病起诉要求偿债。继承人主张各类转账、医药费、借款抵扣欠款,法院仅扣除离婚分居阶段还款,判令继承人在继承遗产限额内偿还剩余债务。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离婚协议约定的房屋补偿款,属于被继承人合法债务。
2、夫妻婚内转账、子女垫付长辈医疗费,不能抵扣涉案债务。
3、继承遗产者,需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2、《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