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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转继承纠纷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件事实

夫妻婚后房产约定按份共有,男方立自书遗嘱仅将自身房屋份额留给配偶,未处理存款。男方母亲在遗产分割前离世,留有完整录像佐证的代书遗嘱。法院认定两份遗嘱均有效,房产份额依遗嘱继承,存款无遗嘱则法定均分,并核算各方折价补偿金额。

 

律师评议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遗嘱仅约束写明财产,其余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2、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产生转继承。

3、有完整录像佐证、意思真实的代书遗嘱合法有效。

 

法条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部分法定继承。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可转继承。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