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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欠款追偿纠纷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件事实

原、被告为亲属关系,因房产继承事宜,被告向原告出具五万元欠条,约定一年内还清。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拒不还款,原告起诉追偿。被告庭审辩称欠款已全部还清,但仅提交部分收条,无完整还款凭证,无法证明欠款清偿完毕,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全部欠款。

 

律师评议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合法出具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欠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按期足额还款。

2、被告主张已经还清欠款,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则承担败诉后果。

3、亲属之间的欠款纠纷,同样适用民间借贷规则,不因亲情免除还款义务。

 

法条依据

1、《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2、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五条:被告主张已还款,需自行举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