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屋授权出售过户纠纷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父母去世后遗留房产,由多名子女共同继承。全体继承人共同协商一致,授权其中一名子女对外出售房屋,并委托其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过户。购房者按约支付部分房款并入住,后续部分继承人因内部遗产分配、老人医疗费用争议,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购房者起诉要求全体继承人协助完成过户,法院判决全体继承人应当履行协助过户义务。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全体继承人共同出具授权协议,统一对外售房,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对所有继承人均具有约束力。
2、继承人内部遗产分配、费用分担纠纷,属于内部争议,不能对抗善意购房人的过户请求。
3、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视为自动放弃抗辩权利,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1、《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遵循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3、《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