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能否多分遗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可以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130 条第 3 款规定,法定继承中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理理由:① 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赡养是法定义务,付出更多赡养义务的继承人理应获得更多遗产;② 弘扬尊老敬老公序良俗,以遗产倾斜方式激励子女履行赡养义务;③ 弥补照料人在金钱、时间、劳务上的养老付出,平衡各继承人利益,实现分配公平。
补充说明:本条为 “可以” 而非 “必须” 多分,法官结合赡养付出程度、证据情况自由裁量;主张多分一方需举证证明自身尽到主要赡养义务。
同时满足大量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其中核心一项或多项:
长期提供主要生活费、医疗费,承担老人绝大部分开支;
老人重病、失能时贴身陪护、日常起居照料,长期共同生活;
持续提供劳务扶助,处理就医、养老、生活全部琐事;仅逢年过节探望、少量给钱,不算 “主要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