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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产生的登记费、公证费、评估费,该由哪名继承人承担?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多名继承人共同继承一套房产,办理继承公证、房产评估、不动产过户时产生一笔手续费、公证费、评估费,大家互相推诿,都不愿独自承担全部手续开销。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二条,共有物的管理、处置产生的必要费用,共有人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各自继承份额比例分摊。
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提前约定费用承担方式,所有继承手续花费,按照每个人分得房屋产权的比例分摊;主动牵头办理手续、先行垫付全部费用的继承人,事后可以凭票据起诉其余继承人,追回各自应当承担的分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