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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时发现房屋存在他人长期租赁,继承人可以立刻赶走租客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老人遗留一套正在出租的住宅,租期还有三年才到期,子女办完继承过户后,认为房屋现在归自己所有,单方面通知租客限期搬离、涨租金。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物权变动不影响在先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效力,继承属于不动产物权转移的一种情形,同样适用该条款约束。
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新业主,必须承接原出租人的全部合同义务,不能单方提前解约清退租客,必须等到原租赁合约到期后,才能重新协商租金、决定是否继续出租房屋;擅自驱赶租客造成租客损失的,继承人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