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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单写明房产归属,老人后续另立遗嘱,以哪一份为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早年全家签订书面分家单,经老人与所有子女签字确认,约定老宅房产归大儿子所有;多年后老人改变想法,独自订立自书遗嘱,将同一套房产改由小女儿继承,老人离世后双方各持一份文书争夺房屋。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与继承编区分规则,合法有效的分家析产协议属于全体家庭成员达成的财产处置合同,签署后房产权属已经发生实质变更,老人后续不再完整持有房屋处分权;遗嘱仅能处置立遗嘱人自身名下合法财产,无权推翻已经生效的分家协议。

分家单真实自愿、签字齐全、无欺诈胁迫情形的,房屋按照分家约定归大儿子;老人后续订立的遗嘱因无权处分案涉房产,对应房屋分配内容整体无效,不能对抗在先的分家协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