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没有每一页签字按手印,房产分配效力如何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老人使用电脑打印出房产分配遗嘱内容,只在最后一页落款签名写日期,前面几页正文页面没有签字、按指印,继承人之间对打印遗嘱真实性产生巨大争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逐页签字是硬性生效条件,仅尾页签字不符合规范。
这份打印遗嘱因缺少每页签字确认,形式要件不达标,整体认定无效,房产回归法定继承分配;若能证明全文均为老人真实意愿、有完整录音佐证,法院也仅能酌情参考意愿,不能直接按照打印遗嘱分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