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的房屋,登记人去世后继承人能否主张房屋为遗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实际出资人因限购、征信问题借用亲戚名义全款购房,双方签订借名协议,房屋一直由出资人居住还贷;几年后名义登记人意外离世,登记人的子女直接主张这套登记房产属于父亲遗产,要求分割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物权外观证明,但当事人之间真实合同效力不受登记影响;真实有效的借名买房关系,实际出资人才是真实权利人。
实际出资人可以拿出转账流水、借名协议、长期占有居住记录、物业费缴费凭证等完整证据,起诉确认房屋不属于登记人的遗产,登记人的继承人无权分割;若借名协议本身因规避政策被认定无效,出资人只能向继承人主张返还全部购房本金及利息,无法取得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