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未办理过户,继承人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父母过世后,几名继承人尚未办理继承公证、未将房屋过户至继承人名下,其中一名继承人私下和第三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收取定金,其他继承人发现后不认可交易。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自被继承人死亡那一刻起,房屋自动归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哪怕房产证仍登记在逝者名下,物权已经发生转移;单一继承人未经全部共有人同意私自卖房属于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本身并非必然无效,但无法正常过户交付,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签约继承人承担双倍定金、违约金等违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