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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给子女婚后买房,出资算作借款还是赠与?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子女婚后购房,父母全额出资转账用于房款支付,房屋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后续子女夫妻离婚分割房产,父母起诉主张当初购房款是借贷,要求夫妻归还出资,子女配偶主张钱款属于无偿赠与。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父母无法提供借条、借款聊天记录等借贷证据,无法证实出资为借款的,法院一般认定出资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钱款不能要求返还;父母持有书面借款协议、转账备注借款等完整证据时,出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子女夫妻需要共同偿还父母出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