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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签好分家单分割房产,分家单等同于遗嘱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房产继承案例父母在世时和全体子女共同签署分家协议,书面约定家中两处房产分给不同子女,没有另行订立遗嘱,老人去世后,个别子女反悔,主张分家单不算遗嘱,要重新平分遗产。
分家单本质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合意的财产分割协议,区别于单方订立的遗嘱,签字即对所有签约人产生约束力。
所有家庭成员自愿签字、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分家单合法有效,房产按照分家约定分配;存在胁迫、欺诈、遗漏共有人签字情形的,相关房产分割条款可认定无效,房产重新按法定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