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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公房遇房主过世,同住子女能否继承公房承租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父母生前承租单位公有住房,仅享有房屋使用权、无房屋产权,老人去世后,多名子女就公房承租权产生纠纷,不在房屋内居住的子女主张按遗产继承分割公房。

依据我国公房管理政策与《民法典》继承规则,公有住房所有权归属国家或产权单位,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合法遗产,不能通过继承分割房屋产权。

原承租人死亡,在该房屋实际长期共同居住、符合承租资格的家庭成员,可向产权单位申请变更为新承租人;未实际同住、不符合公房承租条件的子女,无权继承公房承租权益,不能要求分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