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屋被拆除,能否主张继承违建对应的拆迁残值补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被继承人生前自行搭建的附属房、偏房、搭建构筑物未办理审批手续,属于违章建筑。被继承人去世后,该违建被政府依法拆除,产生少量建筑残值补偿、材料补偿,继承人之间就该部分补偿能否继承产生争议。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违章建筑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取得合法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违建被拆除后产生的建筑材料残值、实际投入成本补偿,属于合法的财产性收益,不属于违法建筑本身,可纳入遗产范围。
违章建筑本身的产权权益不受保护,继承人无权主张违建房屋产权继承;但政府实际发放的材料补偿、残值补偿、自愿补助款项,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收益,可由全体继承人依法分割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