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开发商长期不给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如何维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购房者全款或按揭购买商品房,早已收房入住,但开发商因自身手续不全、欠费、违规建设等原因,多年拖延不协助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导致房屋无法交易、落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开发商逾期办证属于严重违约,购房者可起诉要求开发商限期协助办理房产证,并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逾期办证时间过长、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退房退款并索赔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