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方反悔不卖房,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买卖双方已签订正式二手房买卖合同,买方按时支付首付款,后续房价大幅上涨,卖方恶意毁约、拒绝配合过户,只想双倍返还定金解除合同,买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交易。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买方无违约行为、房屋无查封抵押限制过户、具备继续履行条件的,买方有权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卖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而非仅接受定金赔偿,法院可强制履行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