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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纠纷中,如何认定“隐匿、侵吞、争抢遗产”的行为?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在房产继承过程中,有的继承人私自办理房产证、隐瞒房屋真实面积、私下出租、转移产权、伪造文件、销毁遗嘱等,这些行为是否构成 “隐匿、侵吞遗产”?一旦认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继承人故意隐匿、侵吞或者争抢遗产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份额。

常见侵吞房产行为包括:隐瞒房产存在、伪造放弃继承声明、私自过户、独占拆迁款、恶意长期霸占、销毁遗嘱、篡改权属信息等。一旦法院认定存在侵吞行为,可依法判决该继承人少分甚至不分房产。其他继承人在诉讼中可提交产权登记、流水、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追究对方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