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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子女共同继承一套房产,一方不同意出售也不居住,如何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父母遗留一套房产,由多名子女共同继承,部分子女希望出售后分钱,部分子女希望自住,还有子女既不同意出售也不实际居住,长期僵持不下,这种纠纷应当如何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在房产继承纠纷中,只要有继承人提出分割请求,法院一般会支持。实践中常见处理方式包括:由一方取得产权并向其他继承人支付补偿款;将房产出售后分割价款;对房产进行按份共有并明确使用方式。任何继承人不得长期独占、霸占、阻挠分割。若继承人恶意阻碍分割,其他继承人可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强制完成房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