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房产为拆迁安置房,尚未办理产权证,能继承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父母去世前,名下房产已拆迁并签订了安置协议,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子女能否继承该拆迁安置房?

根据《民法典》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均可作为遗产继承。拆迁安置房虽未办理产权证,但被继承人基于拆迁协议享有的房屋交付请求权、产权办理权,属于合法的财产权利,可依法继承。

例如,父母与拆迁办签订了安置协议,约定交付一套安置房,父母去世后,子女可继承该协议项下的权利,待安置房建成后,凭继承公证或法院判决书办理产权登记。

实务中,继承人可先通过法院诉讼确认继承份额,再凭生效文书向拆迁办申请变更安置协议主体;未办理继承手续前,无法直接办理安置房的产权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