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在场,遗嘱是否有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被继承人因行动不便,委托他人代书遗嘱,仅由代书人一人在场见证,该代书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因此,代书遗嘱必须同时满足“两名合格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全部要件。仅一名见证人在场的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会被认定为无效,遗产需按法定继承处理。同时,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