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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继承人按份共有房产,单方能否单独卖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多名继承人按份共有一套房产,各自持有明确比例份额,其中某一继承人想单独出售自己的份额,或是私自出售整套房屋,法律是否允许?
《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三百零一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单独转让自己所持有的房产份额,无需其他继承人同意,其他共有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
但任何单一继承人,无权单独出售、抵押、处分整套共有房产。处分共有的不动产,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同意方可进行。单方擅自出售整套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其他共有人有权拒绝追认、主张交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