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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房产指定给子女,孙子女有居住权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老人遗嘱指定房产由子女继承,未提及孙子女居住,孙子女是否对该遗产房产享有法定居住权,能否长期居住?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需通过书面合同、遗嘱专门设立,未明确设立的,孙子女无法定居住权。
司法裁判统一规则:遗嘱未为孙子女设立居住权的,孙子女无权强行居住,房产继承人可要求其搬离;老人遗嘱明确设立孙子女居住权的,居住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