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婚前一方全额出资或支付首付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通常视为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房屋的来源、双方的出资情况、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婚姻存续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判定双方的份额,并非必然按照各占50%的比例分割。但若出资方能够证明登记在双方名下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如存在欺诈、胁迫或借名登记等情形),则可主张按实际出资情况处理。